2022年塔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 )


(4)以上小学的毕业生在上初中前确因家庭房产变动,在就近的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经教科局审核户籍证明和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可予以调整 。
4.学区划分办法:根据教育厅义务教育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由市教科局根据社区布局、生源数量和学校办学规模划分学区 。
5.均衡分班:报名结束后,将按照均衡分班、阳光分班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分班 。
(三)插班生入学
各小学、初中插班生源认定:参照小学、初中生入学生源条件及学区范围 。
三、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
(一)各中小学校要自觉维护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认真落实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不得扰乱招生秩序 。鉴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扎堆、不聚集 。各学校应积极指导学生做好报名登记,在校门口醒目位置粘贴提示信息 。在招生中应服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与协调,要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确保完成我市今年中小学招生任务 。
(二)各中小学校在招生前一周在学校公示栏将招生方案及学区划分向社会张榜公布 。
(三)各学校要确保学区内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招收学区内智残儿童(轻度和中度)、少年随班就读,动员学区内聋哑儿童、少年到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
(四)各校招生不得采取书面考试、面试或其它形式的测试等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也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 。
(五)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由教科局根据各学校实际学位情况进行统一调配 。
(六)军人子女入学,依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和《自治区军人子女义务教育优待工作细化实施方案》执行,填写《自治区军人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意向表》《自治区军人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情况汇总表》经所在军区审核后上报市教科局,市教科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和需求意向统筹协调入学 。对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5号)相关政策,由家长提出申请,在所在单位审核,上报申请至市教科局,市教科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和需求意向统筹协调入学 。
(七)各学校一律不准私自招收非辖区内学生、兵团学生 。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凡是核实有违规情形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
(八)各学校要增强依法招生观念,严格规范招生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划定学区进行招生 。市教科局根据各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安排外来务工子女或特殊情况子女入学,各学校必须无条件接受,对拒收新生入学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市教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并启动问责机制 。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0901-6235339 0901-6276082
塔城地区教育局:0901--6222325

2022年塔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塔城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4日
》》》点击下载延缓入学申请书

推荐阅读